如何扎緊制度籠子? 中共四年祭出六大重磅文件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電 題:如何扎緊制度籠子?中共四年祭出六大重磅文件
中新社記者 馬學玲
8日在北京閉幕的十八屆中紀委七次全會,審議了《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立規明矩,綱舉目張,中共制度反腐將再添一枚利器。
3年前的十八屆中紀委三次全會上,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提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首先要建好籠子。”如今,籠子建的怎么樣了?
有媒體統計,十八大以來,中共陸續訂立或修訂了50余部黨內法規,超過現行黨內法規總數的三分之一。
其中,以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的兩部黨內法規為標志,中共黨內法規已經形成了由《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共同構成的一整套體系。
完善巡視制度 砥礪反腐利劍
2015年8月3日,中共中央頒布實施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這是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央修訂的第一部關于黨內監督的法規。
新版巡視工作條例緊扣中共的政治、組織、廉潔、群眾、工作和生活“六大紀律”,對“四個著力”監督內容作出新的概括,對巡視內容作出較大調整。
作為黨內監督的“利器”,修訂后的巡視工作條例將中共十八大以來許多行之有效的巡視工作方針和經驗做法,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使巡視這把“利劍”更準、更快、更靈活。
樹道德“高線” 劃紀律“底線”
2015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兩部修訂后的法規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是中共執政以來第一部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的規范全黨廉潔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礎性法規。《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對黨章規定的具體化,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
概言之,準則正面倡導,重在立德;條例負面禁止,重在立規。準則體現高尚道德情操,樹起“高線”;條例嚴明黨的紀律戒尺,劃清“底線”,一高一低共同筑起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固防線。
失責必問 問責必嚴
作為第一部規范黨的問責工作的基礎性法規,《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自2016年7月8日起施行。
為何出臺這一條例?分析稱,在一些地方和部門,規章制度之所以成了“稻草人”,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問責或問責不力。比如,有的領導干部對問題視而不見,做“老好人”、當“甩手掌柜”;有的處理措施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罰酒三杯”、不痛不癢;還有的所謂問責只聞雷聲、不見下雨,最后不了了之。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從規定6種問責情形,到明確7種問責方式,再到規定問責時限、實行“終身問責”,1700余字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制定出臺,向全黨釋放強烈政治信號: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的,要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
規范政治生活 細化黨內監督
2016年10月下旬召開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
觀察可見,準則和條例都強調以高級干部為重點,以上率下的精神更為凸顯。準則中,提及“高級干部”的有20多處;條例中,專門就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單設一章,突出強調。
在外界看來,兩個文件稿的制定修訂,是繼修訂廉潔準則和紀律處分條例、制定問責條例等一系列舉措后,中共完善“制度治黨”的又一重要安排。其中,一個對黨內政治生活定出了規范準則,一個就黨內監督作出了細化規定,猶如車之兩輪,驅動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完)